议会构成/组织
议会组织
- 议长
 - 副议长
 - 常任委员会
 - 特别委员会
 - 议会事务局
- 事务局长
 - 议政组
 - 议事组
 - 议会宣传组
 - 政策支持小组
 - 专门委员
 
 
议会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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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长·副议长
议长、副议长、副议长、副议长、任期为2年。议长代表区议会,总管委负责议会事务等议会运营的中心作用,副议长遗属议长遗属市长遗属市 代理议长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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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员
区院由区民一般、平等、直接、秘密选举选出的区民代表,各选区9名,共有10名(地区9名比例代表1名)组成,任期为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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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会
委员会有常任委员会委员会、特别委员会,常任委员会根据执行机关部门的负责人,为审查、行政财政经济部、福利建设委员会,为审查特定案,组成特别委员会,并运营特别委员会,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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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公司务国
议会事务局以事务局长为中心,由专门委员、议政组、议事组、议会宣传组、政策支援组运营,以便议会充分反映区民的意见。